胡志强:(台中市市长)
我要诚心诚意的谢谢天下远见出版公司的社长高希均教授。我差点扭断他的手臂,他原来说余教授很忙,不一定能来台中演讲,我威胁他说,如果余教授真的不来,以后你就不能到台中来,我不会给你签证。
最后终于成功了,而且来听讲的人这么多。我走到这个礼堂的门口时,心里非常高兴。就是维也纳交响乐团来,也没有看到这么多热心的人来参加。我要请大家给自己一个掌声。
如果要我把对余教授的敬仰全都讲完,留给他的时间就不多了。所以我对他最大的恭维,就是忍住自己不要讲话,把所有的时间留给余教授。
我想今天来的听众,对您都很了解,哪里还需要我的介绍?
我希望您能常来。
余秋雨:
胡市长、萧校长、高教授、东海大学的程校长,各位贵宾,以及今天在场的三千多名朋友,下午好!
台中市的中兴大学拥有这么大的一个可容纳几千人的礼堂,这很惊人;更惊人的是,为了听一个文人的讲座,这么大的礼堂居然还挤不下,据说外面还有很多朋友进不来。这个现象,并不证明我的重要,而是证明台中市的重要。广大市民对一个不知道讲得好不好的演讲表现出那么大的热情,就像古代希腊那些城邦看到奥林匹克长跑选手过来时停止一切战争,全城相聚迎送。初一看,光荣在那些选手,其实,更在那些城邦。选手的成绩还不知道呢,但城邦的成绩一眼就看出来了。
演讲的主办者要我今天专讲“城市”的题目。我想,这一定与胡市长在城市建设上的出色成绩有关。如果台中的城市建设不是很好,却要我来讲城市,这就变成“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善良的高希均教授不会做这样的事。他只会不断地给我提供一个个讨教的机会,拿着有关城市的课题,向成功的城市建设者、管理者和生活在那些城市里的幸运市民们讨教。
首先遇到的问题事:城市是什么?
这个问题很大,答案很多。在中国古代,“城”意味着自守,“市”意味着交易。在西方现代,一些学者指出过城市的一些本质特征,例如路易斯·沃思认为城市是一个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地,其间包含着大量的异质人群。麦克斯·韦伯则认为这个聚居地必然对外有防卫能力,对内有法治管理,社团众多,并享有部分的政治自治。有的学者还为城市的聚居人数设定了最低限度,有的几千,有的几万,认为低于这个人数就不能叫城市了。
我为城市所下的最简单的定义是: 城市是大量非农业人口的聚居地,其间所发生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活动,对外界具有足够的可辨识性。
我所说的“足够的可辨识性”,也就是一种可以留之于时间记忆和空间记忆的群体风格。这种可以被记忆的风格,有一部分可以进入美学领域,因此也可称之为魅力。
那么且把我们的题目缩小为“城市的魅力”吧。
城市是有生命的。这并不是指有许多生命体聚集在那里,而是指每座城市都是一个独立的主体生命。它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拒绝和接受,有自己独特的敏感点和兴奋点,有自己的性格和风度。我们不妨想一想欧洲那些大城市,像伦敦、巴黎、柏林,各自的性格是多么鲜明,大家几乎可以把它们当作三个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声音呼喊它们,用不同的步态走近它们。
不要用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去解释这种差别。你看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民族,意大利的罗马与米兰竟有那么大的不同,西班牙的马德里与巴塞罗那又迥然有异。
甚至,也不能用地域意识来解释。例如在中国大陆,北京和天津离得很近,两座城市在性格上的差异如此之大。即使在同一个省份,福建的福州与厦门,辽宁的沈阳与大连,浙江的宁波与温州,也都大不一样。
总之,这一切都是每座城市独立的主体生命造成的。外在的势力和风潮有可能在表面上影响它们,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它们。我在大陆改革开放之初写过一篇《上海人》,分析了上海这座城市的独特生命。这在当时有点勇敢,因为我指出了在统一的意识形态结构之内,还有未必服从这种统一的城市生命。后来上海的发展,证明了我的预言。
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我们在想到一座座城市的时候,总是仅仅想到它们的街道、建筑、美食,而不会想到它们是一个个巨人。这就像我们自己,如果只被别人注意到皮肤毛孔的疏密、皮鞋鞋带的松紧,而没有注意到我们是活生生的人,将会多么懊恼。
具有独立生命的城市,总是在动态中显现自己魅力的,这是一切生命的本性。
城市的动态魅力,不在于它表面上的人车流量,而在于它一直在与几种巨大的力量斡旋。第一种力量叫做“时间”,第二种力量叫做“人群”,第三种力量叫做“文化”,第四种力量叫做“自然”。
每一座城市,正在与这四种力量的动态斡旋中,向世人表明自己是谁。
一,与时间斡旋
与时间斡旋,首先是与历史斡旋。
每位市长都想有所作为,但他们又必须明白,市民最高的骄傲点在哪里。方便、美观、热闹都是骄傲点,举办一些媒体关注的活动也是骄傲点,但都不是最高的骄傲点。最高的骄傲点不是别的,而是历史。
其他种种骄傲点都可以营造,可以转移,唯度历史不能营造,也不能转移。我们为什么要拥挤地住在一起?理由很多,但最典雅的理由是:这是千百年来代代先辈共同选择的聚居点,我们拥抱着故事,我们延续着传奇,我们可以在街头巷尾的大小遗迹中,比别处更深刻地感悟历史和人生。
简单说来,是历史,使城市找到了“深刻聚居”而不是“浅薄聚居”的理由。
不必说雅典、罗马、西安、佛罗伦斯这些著名的古城了,即便那些今日已不再举世闻名的古城,也总是尽力保持着历史的骄傲。六年前的一个夜晚,我来到了印度的瓦拉纳西( Valanasi),这个城市现在又称贝纳勒斯(Benares)。粗粗一看,整体生态比较落后,而且好像已经落后很长时间了。如果不是为了要经过它去拜谒佛教胜地鹿野苑,大概不会有兴趣来。但是,我正这么想着,忽然看到街道边有不少塑像,几个街口就是一座,比欧洲的雅典还多。这就表明,这座城市曾经居住过一些杰出人物,这些街道曾经栖息过一些高贵灵魂,而今天的市民愿意天天生活在这些古人的脚下,并向外人展示某种尊严。一问,果然,这座城市无论对印度教还是对佛教来说,曾经都非常重要。正因为重要,各地名流学者都愿意迁居到这里,在这是安享余生,可谓“依神而居,傍圣而老”。结果,这种追随性聚集更增加了这座城市的重要。街头的塑像都不大,纪念的正是那些追随而来的名流学者。今天的旅客从这些塑像,必然会追问这些名流学者追随而来的原因,于是让这座城市出现了两个层次的历史景象。
中国的城市保留的历史遗迹不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中国的历史充满了政权更迭、官场颠覆、权位替邅,每次都以毁损前朝事功、抹杀前任印痕为快事,很难承认超越政治权位的永恒文物;
二,当城市的自然生机终于在灾难中重新复苏,又总是以谋求温饱、激活商市的实用主义原则为主轴,几乎没有心力保护历史遗迹。想到的,只是少数文人,缺少力量;
三,历来中国民间信奉“万象更新”的哲学,每个家庭的子孙若有发达都试图通过“除旧布新”的方式来光宗耀祖;
四,城市中有历史价值的房舍多以砖木结构为主,容易蛀霉朽颓,更容易被焚,这与欧洲很多“大石结构”的建筑很不相同。
基于上述原因,再加上文革时期造反派的破坏,中国大陆多数城市的历史面貌损伤很大。这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保护历史文化的意识渐渐普及,但经济的发展又以另一种方式危及历史文化,在城市建设上出现了不少崭新鲜亮的假古董。面对这种情况,不少有识之士奔命呼号,功劳不小。例如上海同济大学的阮仪三先生,虽然身无职权,却对江南很多城镇的保护起了重要作用。山西省的耿彦波先生则有效利用职权,对该省很多古城区、古宅第、古院落的保护和维修作出了杰出示范,受到中外旅行家的交口称赞。我本人也有幸参与了这一个过程,不断写文章呼吁和阐释,并成为他们的朋友。当我们经历过不少艰难之后看到很多城市和古镇终于找回自己的历史形象,总是分外高兴。
但是,一想到世界上那些把历史魅力发挥到极致的城市如意大利的罗马、佛罗伦萨,法国的巴黎,希腊的雅典,西班牙的托莱多,日本的京都、奈良,还是深感羞愧。人家是实实在在地做足了“时间”的文章,而我们在这方面的文章往往是空洞的,宣传性的,掉书袋的,因此也常常是颠倒轻重的,不分大小的,缺少观赏价值的。
城市的历史魅力,在于它毫不喧闹地向世人展示出了真正具有重大文化生态意义的远年美色,并表现出了今天的市民生活与这种远年美色的自然关系。
然而,这里显然遇到了难题。
一般历史遗迹的保护还比较好办,如果牵涉到整片的生态遗迹,例如三百年前的大片民居和街道,该如何处置?我们首先想到的,当然是全部保留,但这里边要有真实的当代居民吗?如果有,这些居民能不能过当代生活?汽车、电器、服饰该如何处置?这个问题,我本人参加过保护的那些古城镇如山西平遥、江苏周庄都遇到了,甚至,连上海要保存多少“石库门房子”都产生了尖锐的争论,因为在那些老房子里无法容纳现代生活,而一座城市的第一功能毕竟是当代市民的自由居息。比历史更有力量的,是现实人群。
我曾经作为上海市的“咨询策划顾问”,对这个问题提出过三条建议:一是辨别轻重,即通过普查论证,重点保护一座城市里几千幢绝对不能拆除或改建的老房子;二是分割区域,把历史保护区和现代居息区划分开来,在历史保护区不准插建现代高楼,以免破坏历史生态景观;三是对一些不太重要却又值得保存的房舍进行外旧内新的改造,使它们既保持历史外观,又适合当代居住。
当然,对这样的做法,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重点。例如西班牙的托莱多显然是注重全面保护,巴黎、罗马显然是注重区域分割,上海历史短,更多地可以采用外旧内新的改造。
以上种种进退拿捏,就是我所说的“与时间斡旋”的本义。所谓“斡旋”,就是与时间“谈判”。作为谈判对手的时间,又分为两种力量,一种面向过去,一种面向当代。如果仅仅是一种力量,就称不上“时间”,更称不上“斡旋”了。这事非常艰难,作为城市建设者的身段,既要坚定,又要灵活,不可偏于一端。我们既不能让市民生活在没有时间记忆的空间里,也不能让他们生活在虚假的历史装饰中。
二,与人群斡旋。
我前面说了,在城市里,比历史更有力量的,是现实人群。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人们为了生活而聚集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好而继续聚集下去。
对亚里斯多德这种朴实的说法,我的体会大概要比在座的诸位更深刻。
在贫困而辽阔的大地上,分散居住是一种不幸的生态。我几十年来在考察中华文化遗迹时曾看到大量这样散居在山间、草原、低地的家庭,实际生活完全不像我们诗人笔下或摄影家镜头中那么美好。通路又远又险,没有抵抗任何自然灾害的能力,无法让子女接受教育,无法及时看病求医,甚至连饮食的来源都大成问题。因此,我是赞成他们走向城镇化集中居住的。我曾访问过很多“三峡移民”,初一看,他们原来住在美如仙境的悬崖上,要他们迁移到城镇里去太不人道了,但他们自己则完全否定这样的同情。他们说:“我们也想过点好日子,不能光让你们看着玩。”
后来我到中东、南亚考察,发现那里的自然条件更不适合分散居住。从古代以来,城市便是那里的人们唯一的居住地。夜晚,当最后一匹骆驼进了城门,随着嘎嘎的关门声,城外就很难再找得到人。
但是,聚居有一种能量无限的向心力,城市的人群压力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增长,一系列弊端也随之产生,我们一般称之为“城市病”。所谓城市病,也就是高度集中的人群病。
症状之一是污染,症状之二是拥塞,并由这两大症状造成大量心理和精神病症,直至犯罪。这就证明,人群一旦高度聚集,就会产生不健康、不安静、不安全。这是不是能看作人性的弱点因聚集而放大?
那么,我们与人群斡旋,其实是在与人性斡旋了。
照理,污染和拥塞的因素最具有无法抑制的活力,但在城市发展的历史上,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出现了。首先在希腊,在罗马,然后在佛罗伦萨,在巴黎,一批批素雅、凝重、轩亮的建筑、雕塑、街道逐一矗立在人们眼前。开始,也许以神的名义,然后,以皇权或贵族的名义,最后,以审美等级的名义,使那个污染和拥塞的低俗世界懂得了仰望。
这种素雅、凝重、轩亮,是从审美视觉上克服了污染和拥塞。也许是神性的力量,人们从审美地狱中看到了审美天堂。
那次在巴黎的塞纳河畔,我与法国的一位女建筑学家展开了一场讨论。她说,她喜欢中国的很多东西,但实在受不了中国在任何重要场合都绘金描银、大红大绿、龙飞凤舞。她说,这在大陆和台湾的许多仿古建筑,以及世界各地的中国餐厅都不可免,而大家都明白,这种色彩的拥塞是低俗的表现。
我说,这实在是一场历史的大误会。两千五百年前,世界级的思想大师中只有一个人说出了色彩单纯的重要性,而且口气极为强烈:“五色令人目盲”。这个人不是希腊人、印度人、巴比伦人,而是中国人,叫老子。中国不仅有理论,而且有实践。例如在绘画上,用单色的水墨画横贯千年,在世界上找不到另外一个民族能够做到。在建筑上,在汉唐时代也是深得简洁素雅之美,这在日本京都、奈良的一些仿唐建筑上还能看到一些影子。后来,大概是清代,低层社会的艳俗审美加上游牧民族的萨满美学,变成了色彩的恶浊泛滥。
我告诉她,不久之后,也许会有一天,中华民族能够找回本来属于它自己的真正的美。
色彩的恶浊泛滥,在海峡两岸的各个城市中都经常遇见,但已经集中在那些低层街市,而且范围正在缩小,这是让人乐观的地方。
我说这一些,是想借着它们说明一个道理:人群因聚集所产生的污染和拥塞既可能变本加厉,也可能逐渐化解。一切城市的管理者要懂得把人群的负面传染性转变成正面指引性。从众是方便的,指引是困难的,但一座城市的魅力,总是出现在指引的层面上。人群很容易一起沉沦,也很乐于一起抬头。当一个城市的人群习惯于一起抬头的时候,那么,别人也会抬起头来看他们。
三、与文化斡旋
指引人群,其实是文化的职能。
一座城市与文化的关系,现在已变得越来越复杂。原因是,不少城市管理者误认为凡文化总有魅力,一直在用心塑造自己城市的“文化形象”。哪座城市没有几所学校、几处古迹、几座图书馆、几个文人呢?于是他们详尽张扬,大加夸饰,都以为自己取得了足以压倒其他城市的“文化魅力”。
其实,这里有很多误解。
城市里的文化并不等于“城市文化”。这就像,在广东能听到的话并不都是广东话,在大学里能见到的人并不都是大学生。所谓“城市文化”,在理论上,是指因城市而产生的文化的制作方式、引进方式、传播方式及其结果;在实践上,是指每座城市广大市民较长时间内的文化吐纳习惯,并以此与其他城市相区别。
一座城市里有一些国际著名乐团来演出,未必说得上是这座城市的城市文化,但是,如果这座城市里有为数众多的乐迷,对国际乐团的遴选甚为苛刻,每次乐团来到时总会出现一票难求的情景,这就是这座城市的城市文化了。同样的道理,一座城市的某所大学拥有一位国际一流的物理学家,未必能为这座城市的文化增添什么,但是,如果很多市民以他为荣,每有大事发生总想听听他的意见,连他生病都引起广泛的关切,那就成了城市文化的一部分。
前不久在香港,与几位朋友一起讨论香港文化。有的朋友用习惯思维把香港几所大学里的古典文化课程拿出来作为城市文化的标志,而我们则认为它的标志在于当代亚洲商市的时尚文化;我们还认为,中国古典文化应该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在香港,已由金庸先生作过示范性的创建,又由不少电影制作人经过长期打造,业已构成国际承认的文化风尚,应该顺着这条思路往前走,而不能自惭形秽地去追赶北京、西安、台北或伦敦。
我们很多城市的管理者常常在文化上过于谦虚,放着已经形成的文化定势不屑一顾,总想在千年前的学理和万里外的名校间讨取一点文化形象,结果,往往两头落空,只好一年年不断地“研讨”下去。其实,艰涩的研讨会窗外,就是天天在实际发生的城市文化。
在我看来,检验城市文化,有以下一些项目:
第一,文化设施。包括剧场、音乐厅、博物馆、图书馆的齐备和高水准。有些重要的文化遗迹保存,也应纳入博物馆的范畴。文化设施的建设很容易面向过去、面向经典,其实应该更多地面向未来、面向青年,使一座城市展现出开拓性前途。台中市正在争取的古根汉博物馆,就是这样的设施,我到西班牙北部专门去看过那里的一个古根汉博物馆,确实在奇想妙设间带活了一座沉闷的老工业城市;
第二,文化活动。这是一座城市展现文化魅力的主要场合。是市民的自愿参与,还是政府的刻意安排?是外界的自然趋附,还是内向的自吹自擂?——这是判别一个城市活动等级的重要标准。在当代,又增加了一个标准,那就是看海内外重要传媒是否对这些活动产生真正的兴趣。一个城市的文化活动也有可能经过时间的考验而走向常规化、仪式化或季节化,这就使文化的短期魅力变成了长久魅力;
第三,文化偶像。这是密集的人群对于文化需求的人格化赋形,结果又成了令他们重新聚集的文化信号。一个城市有没有几个既受市民拥戴、又被外界熟知的文化偶像,是这座城市文化升级的一个关键性台阶。文化偶像可分为很多等级,影星、歌星固然是,学者、教授也可能是。有时,一个高层专家的存在也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一座城市的文化景观。例如,沙特对于二次大战后丧魂落魄的巴黎,饶宗颐对于被称为“文化沙漠”的香港;
第四,文化氛围。这是由以上三项再加上其他因素而造成的综合性成果。文化氛围是一种集体敏感,以及由此产生的集体注意力的聚合机制和调动机制。在特定的文化氛围里,会形成一系列心照不宣的共同规范,主要表现为对文化艺术的尊重,对文化运作机制的熟悉,以及在文化评论上的水准。这种氛围构成一所特殊的学校,使一代代市民在其中接受熏陶,从而使氛围得以延续。
世界各大城市间经常围绕着“文化魅力”的题目进行互相对比。应该说,具有单项或多项文化魅力的城市很多,而具有举世公认的整体性文化魅力的城市却很少。整体性文化魅力有一种强大的聚合功能和发射功能,因此这样的城市也就成了公认的国际文化中心。
第一名是巴黎,第二名是纽约,这很少有争议。第三名就有不同的意见了,有人说是伦敦,有人说是法兰克福。我本人比较倾向于伦敦。法兰克福的被提出,我看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法兰克福书展”,二是“法兰克福学派”,两者都达到了国际顶级,但尽管如此,在文化的综合力量上,伦敦还是远远超前。
亚洲的城市间,还没有公认的国际文化中心。有文化魅力的城市很多,甚至比欧洲或美国更多,但几乎都是单项或多项的,而不是整体性的。
当然可以争取,也可以预想。十年之后,会有吗?如果会有,是哪座城市?
四,与自然斡旋
人类最早需要城市,是为了摆脱蛮荒的自然。
但是几千年下来,尤其是近代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运动以来,事情发生了相反的变化。人们发现,真正“蛮荒”的,倒是在密集人群的互相污染和互相拥塞中,是在水泥森林和万千窗户的逼堵中。于是,人们在城市中渴念自然。
据我所知,早在十九世纪末,已有一个叫霍华德的人秉承“返回自然”的口号提出“花园城市”的设想,并在英国创建了两个把城市生态和农业生态交溶在一起的实验地,但规模太小,没造成太大影响。影响较大的倒是法国人戛涅关于分割城市功能区和西班牙人马泰关于把园形城市拉长为带形城市的理论和实践。
人们很快明白,凭空建造一个与自然相溶的新城市很困难。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在已有的城市中引进和扩大自然的元素,使车水马龙般的紧张节奏间,多出现一些绿色的微笑。
我走了世界上那么多地方,觉得欧洲一些大城市在这方面的努力最值得称道。德国首都柏林的城中森林,郁郁苍苍,令人羡慕。相比之下,原来很有名气的环绕城市周边的“维也纳森林”反而被“蚕食”得不太像森林了。当然,更不必说我们现在很多城市把树木稍稍多一点的公园所升格命名的“森林”了。很多城市都有著名的河流穿过,但我觉得巴黎的赛纳河和伦敦的泰晤士河都已经彻底地都市化,很少再有自然风味,令人一惊的倒是瑞士首都伯恩的阿勒河,没有被城市同化。我在《行者无疆》一书中曾这样描写它:
伯恩把中心部位让给它,还低眉顺眼地从各个角度来贴近它,它却摆出一付主人气派,水流湍急,水质清彻,无船无网,只知一路奔泻,任何人稍稍走近就能闻到一股纯粹属于活水的生命气息,这便是它活得强悍的验证。它伸拓出一个深深的峡谷,两边房舍树丛都恭敬地排列在峡坡上,只有它在运动,只有它在挥洒,其他都是拜谒者、寄生者。由于主次明确,阿勒河保持住了自我,也就是保持住了自己生命的原始状态。与那些自以为在城市里过得热闹,却已被城市收伏的山丘河道相比,它才算真正过好了。
这就像一位草莽英雄落脚京城,看他是否过好了,低要求,看他摆脱草莽多少;高要求,看他保留多少草莽。
现在很多城市的悲剧是,知道自然因素的珍贵,便围着它百般折腾,造别墅群,建度假村,开游乐园,办嘉年华,直把那些可怜的自然因素逼得珠光宝气、浑身负担,不能再“自然”下去。
这是城市在与自然斡旋中的败笔。这种现象,尤以亚洲的城市为最严重。
出现在城市中的宏大自然因素,如森林,如大河,如湖泊,如山丘,可称之为“第一度自然”。城市中的“第二度自然”更普遍,那就是一些再生性、仿生性的自然因素。
城市里再生性、仿生性的自然因素,触目可见。我喜欢欧洲一些中小城市对于原色木材、原始石灰、原生花草的悉心搭配。这些搭配虽然不会让人误认为到了乡村,却在城市中输入了自然界的韵律,一眼看去就神清气爽。北美洲和澳洲的城市比较开阔疏朗,自然的因素呈现得更加大方和浓重。一个个巨大的草坪常常引得亚洲的旅客们十分眼馋。
亚洲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日本。日本的城市生态美学中,特别崇尚再生性、仿生性的自然因素,无漆、无彩、无雕琢,原木、布幔、碎石路 …… 构成一个个既精致又自然的小环境。尤其是日本古典园林的建造,如京都东福寺的枫叶天地,西芳寺的苔藓世界,聚集了自然界的浓密信号,却又尽力抹去人为的印痕,在境界上高于中国的江南园林。
中国的生态美学中太多非自然的因素。除了我前面讲到过的色彩泛滥外,大陆还因为几十年的政治习惯,至今喜欢在城市中修建大而无当的广场,悬挂谁也不看的标语,十分违背自然生态。我家乡浙江的一些城镇和乡村,本来与自然的关系十分亲密,这些年富裕之后所建造的新房竟然彻底背弃自然,用一种近乎欧洲古典又近乎伊斯兰建筑却又什么也不是的轻薄设计,蓝玻璃窗,马赛克墙,屋顶上再竖起一座或几座闪闪发光的小型埃菲尔铁塔 …… 从海宁到肖山的高速公路两旁,密密层层全是这种房子,实在不忍卒睹。昨天我从台北到台中来,公路两旁的景观也不敢恭维,大多是旧工业时代的低层次遗留吧,几乎看不到可以连贯起来的自然美色,这太遗憾了。
难道,中国人一旦有点富裕,就注定要与自然过不去?
有没有几座城市,能够在与自然的斡旋中作出大手笔的正面示范?
我想迟早会有的。譬如,台中。
胡志强市长,我把城市的题目讲完了,终于完成了一次艰难的班门弄斧。
今天我敢于讲这个题目的身份,是一名流浪过世界上几百座城市的观察者。如果我要换一个身份,从文学的角度讲,内容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在文学角度下的城市是什么呢?也许,是一份拥挤中的孤独,孤独中的拥挤;也许,是一个住厌了的异乡,异乡中的住厌;也许,是一种凝定了的无常,无常中的凝定……文学中的城市是个人化的城市,个人化的城市是不值得公开讲述的。那就——谢谢大家吧,谢谢!
胡志强:
今天余教授谈的是城市美学,我运气很好,正好有机会请教。
很巧的是,不晓得城市美学最近是否变成了一种显学,大约一个多月前,台湾有本杂志找我作一个专题演讲和对谈,题目就是城市的美与丑。我当时提出一些看法,如果按余教授的标准来衡量,很可能不及格,但我想还是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报告,看看差距在哪里,差距的意义何在。
作为一个市长,我对城市的美提出了四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清静,包括清洁和安静;
第二个原则是健康,包括环保和卫生;
第三个原则是素养,这就是要求市民克服自私、照顾别人;
第四个原则是创意,并在创意中建立城市自身的特色。
我所提出的这四个原则,与您表述的宏观角度不大一样。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是不是我太局限于自己的城了,而忽略了全球的观点?
余秋雨:
胡市长,您太客气了!
您所提出的四个原则,简单而又切实,都是城市美学的要旨所在。与我的区别,在于表述的身份和由此产生的表述结构的不同。
您实实在在地管理着这座城市,因此是一种“城里的思考”;我游走天下,要从整体上向人们阐述城市,因此是一种“城外的思考”。您的原则先天是针对城内的,不必区分城市和乡村、集体和个人的不同要求,我不能享有这种先天的设定。所以,一定要从城市的原始本性、人们的聚集理由、聚集的负面效果和解除方法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上追根溯源。除此之外,您提出的原则要让市民容易记住,遵照执行;而我作出的论述却要让听众理清宏观逻辑,明白其中的两难和吊诡。借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您的原则具有“此岸性”,我的论述具有“彼岸性”。
您在城里的闹市区盘算:“城市啊,我该怎么收拾你?”我在城外的高坡上苦思:“城市啊,你究竟是什么?”
但是大家都听出来了,在实质性内容上,我们所说的话有很多是互相重叠、不谋而合的。
现场交流
问题一:
近年来台湾元宵节活动花费都很高,活动结束后,所有的设备都浪费掉了。依您所见,台湾的元宵节有没有可能像德国的啤酒节,留下一些文化?
余秋雨:
德国的慕尼黑啤酒节确实值得我们学习。
第一,它开辟了一个“暂时地把醉态当作常态的游戏空间”,这样的空间也是人性空间,
属于文化。我走在其间,老是想起尼采所说的“酒神精神”; 它远近闻名,参与者中有大量的外地人和外国人,大大提高了城市的吸引力和旅游价值; 它在财务上的耗费很小。主要是耗费啤酒,但啤酒并不是免费的,反而推动了经销。其他种种热闹,都是各种民间企业自然聚集的结果。啤酒节一完,各自移开,只有垃圾要打扫,没有什么设备要浪费。
台湾元宵节的情况我不了解,但根据慕尼黑啤酒节的经验,应该争取做到三点:一,形成文化;二,吸引远近;三,减少浪费。
问题二:
现在强调对多元文化的尊重。色彩斑斓并不一定是审美能力的低落,面对很多美的形式,
您为什么独独强调素色之美、单调之美?
余秋雨:
感谢您的这个问题,给了我进一步阐述的机会。
多元文化以彼此不损害别种文化的存在为前提。斑斓的色彩、喧闹的音响,完全可以发生在自己的住房或工作室里,而一旦进入公共空间,都会造成对别人的视听强权。这是城市文化与旷野文化的根本区别。
这就像刚才胡市长提出的第一项原则清静,是不是压制了那些喜欢摇滚音乐的青年呢?是不是损害了音乐审美上的多元呢?不是。恰恰相反,没有公共空间的清静,就没有自立门户的多元。或者说,公共空间的清静,正是对多元的许诺。
很多中国人到欧洲旅游,总喜欢在公共空间里大声讲话,觉得在那样的自由世界里,自己的话语权利要受到尊重。但他们却让西方朋友皱眉了,因为他们的自由构成了对别人耳目的强暴。
除非,在特定的地区和时间,制订一种公约,建立一个默契。例如,在纽约的时代广场允许色彩和音响的奔泻,在哪个狂欢节上允许用边缘性的耳目刺激互相制造兴奋,或者像我刚才所说的在慕尼黑啤酒节上制造一个把醉态当常态的特殊空间。离开了这种公约和默契,哪怕仅仅一箭之遥,就不被允许了。我看到,慕尼黑的警察们总会抬走那些离开了啤酒节区域仍然醉步踉跄的人,因为他们干扰了公共空间的正常秩序。
公共空间的正常秩序有点枯燥,大家都为了尊重他人而自我收敛,这是好事。
其实我自己的审美爱好并不是那么古典,也很喜欢那些具有强烈生命感、骚动感、突破性、怪异性的作品,坚决反对单调和刻板;但在户外的街道上,却不能长时间地接受喧闹和斑斓。原石原木的素色,自然花草的衬托,安静中除了轻轻的汽车声和脚步声外,还能听到风声和鸟声,这样的街道,天天都想走下去。
这就是城市的公共规则和天然韵律。
胡市长果然厉害,把清静列为城市美学的第一项。
问题三:
请问,您在成名前后的心态有何差异?
余秋雨:
这个问题好像与城市关系不大,其实又有一点关系。
我成名在城市之外。正当我在遥远的荒原上旅行的时候,沿途所写的一些散文让我在城市里出了一点名。城市本是一个心理拥挤的所在,加上大陆长期受阶级斗争的影响,一个人的出名就意味着对别人的障碍,因此立即受到了谣言和诽谤的包围。
我一点儿也没有为自己的名誉而生气,反而痛感到中国文化的严重病症。因此,觉得自己的责任更大了,便继续一次次出走,去深入探询中国文化变成这般模样的内在原因。
问题四:
您在世界上走了那么多地方,最喜欢、最愿意居住的城市在哪里?
余秋雨:
奥地利的那些山间城镇,以及北欧的一些城市。
胡志强:
北欧的那些城市,您大概不是冬天去的吧?那里的冬天冷得要命,白天又短得要命,下午四点后天就黑了。
余秋雨:
胡市长,我倒是喜欢冬天的北欧。北欧的美,在冰天雪地里才能充分体现。连冰岛和北极圈,我都是冬天去的。漫漫长夜确实有点难于消受,但也会创造一种独特的情调。现任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说:“皇宫那么大,冬夜那么长,我做什么呢?只得把一部部法国小说翻译成丹麦文。”这话实在是说得风雅极了。为这话,我在哥本哈根多逗留了好几天。哥本哈根的市民告诉我,不小心,还会遇到女王独自骑着自行车到书店去呢。我想,她一定又是去买法国小说了。
胡志强:
我最后要向余教授报告,您今天在这里的演讲有三千多人坐在下面听,比您在台北市的演讲听众更多。所以,请大家不要只比两市的市长谁的头发多,而要比两市听文化演讲的人哪里多。
我们热忱地欢迎余教授在不远的将来到台中来担任驻市作家。对这件事,市政府一定全力配合。
今天听您一席话,我们一定会加快脚步,让台中成为一座美丽的城市。我一直相信,财富会消失,权力会交替,连生命也有终结,只有文化和美,才能永垂不朽。
今天我们为余教授来到台中而感到光荣,希望有一天,余教授会因为台中而感到光荣。 |